资料图:俄罗斯总统普京发表讲话。 圣彼得堡国际经济论坛 供图
根据新法,公司管理层能在忽略“不友好”国家股东投票的情况下做出决定。该文件在法律信息门户网站上在线发布,适用于年收入超过1000亿卢布(约合99亿人民币)的能源、机械工程和贸易公司。
报道称,适用该法的公司需满足两项标准。其一,公司的所有者或受益人必须是受到了其他国家或国际组织制裁的人。其二,与“不友好”国家有联系的外国人在公司的法定资产或股份中所持有的权益必须在50%及以下。
据悉,该法有效期至2023年年底。
中国代表在联合国人权理事会积极评价巴基斯坦人权发展成就******
中新网日内瓦1月31日电 中国常驻联合国日内瓦代表陈旭1月30日在联合国人权理事会国别人权审议工作组第42次会议审议巴基斯坦时发言,积极评价巴基斯坦人权发展成就,提出相应建议,祝愿巴基斯坦国别人权审议取得圆满成功。 陈旭表示,中方欢迎巴基斯坦建设性参加国别人权审议,认真听取了其介绍,赞赏巴基斯坦致力于实现2030年可持续发展目标,积极推进减贫、教育、卫生、社会保障等各项事业,有效打击恐怖主义,保障妇女、儿童、残疾人等权利,不断提高人民生活水平。 陈旭表示,当前巴基斯坦正开展洪涝灾害重建工作,呼吁国际社会提供有力支持。中方愿向巴基斯坦提出继续努力减少贫困以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继续努力保护弱势群体权利等两项建议,祝愿巴基斯坦国别人权审议取得圆满成功。(完)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 [责编:天天中] 阅读剩余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