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车市大考:勉强及格******
经历4月与11月两个低谷期,2022年车市考卷勉强及格。1月10日,乘用车市场信息联席会(以下简称“乘联会”)发布数据显示,2022年乘用车市场累计零售量为2054.3万辆,同比增长1.9%,仅比乘联会此前给出的预测增长率高出0.1%。全年车市销量微增与燃油车承压不无关系,在购置税减半政策助力下,2022年燃油车零售量也未能迈过1500万辆关口,而新能源汽车再次成为稳定大盘增长曲线的关键。业内人士认为,汽车行业向电动化、智能化转型背景下,新能源汽车市占率持续增长,2022年可能成为未来车市销量结构调整的分水岭。
燃油车失守1500万辆关口
2022年,燃油车基盘松动。
数据显示,2022年乘用车累计零售量为2054.3万辆,同比增长1.9%,同比净增38.6万辆。应该说,2022年车市站上2000万辆及格线并不容易,由于外部因素影响,2022年3-5月乘用车零售量同比下滑高达103.1万辆。
为刺激汽车市场消费,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布《关于减征部分乘用车车辆购置税的公告》政策,对购置日期在2022年6月1日-12月31日期间内且单车价格(不含增值税)不超过30万元的2.0升及以下排量乘用车,减半征收车辆购置税。乘联会相关人士表示,购置税优惠政策启动后的6-12月,乘用车零售量同比增长145.2万辆。同时,购置税减半政策最后一个月,车市也迎来最后冲刺期。2022年12月,乘用车市场零售量达216.9万辆,同比增长3%,环比增长31.4%,这也是继2008年以来最强的12月环比增速。
不过,在购置税减半政策强力助推下,2022年车市仍以微增收官,是燃油车市场的整体承压。数据显示,2019年常规燃油车市场零售量为1968万辆、2020年为1818万辆、2021年为1716万辆,2022年仅为1487万辆,同比下降13%。其中,去年12月全国常规燃油乘用车(不含新能源车)零售量为153万辆,同比下降6%,低于上年6-9月同比增长6%的正增长态势。乘联会秘书长崔东树表示,“消费需求支撑力不足有待释放,政策仍需向燃油车中的节能车施以更大力度倾斜,在经济效应和环保要求两者之间寻求平衡”。
不过,燃油车下行的同时,新能源车出手托住车市增长线。数据显示,2022年新能源乘用车批发量为649.8万辆,同比增长96.3%;新能源乘用车国内零售量为567.4万辆,同比增长90%。值得一提的是,2022年新能源汽车市占率达27.6%,同比提升12.6个百分点。崔东树表示,在购置税减半政策下,新能源汽车不仅没有受到影响,反而持续走强。
自主品牌借电上位
新能源汽车销量持续攀升,也让自主品牌脱颖而出。
数据显示,2022年12月新能源汽车国内零售渗透率为29.5%,同比提升7个百分点。其中,12月自主品牌中的新能源汽车渗透率达51%;豪华车中的新能源车渗透率为22.8%;主流合资品牌中的新能源车渗透率则仅为4.9%。从月度国内零售份额看,12月主流自主品牌新能源车零售份额高达70.6%,同比增加11.4个百分点。
不仅市场份额提升,自主品牌新能源汽车出口量也持续增长。数据显示,2022年12月新能源乘用车出口量为7.4万辆。销量排行前三位分别为上汽乘用车、特斯拉中国和比亚迪汽车,单月出口量均破万辆。乘联会相关人士表示:“自主品牌在新能源汽车市场和出口市场获得明显增量,头部传统车企转型升级表现优异,比亚迪汽车、吉利汽车、长安汽车、奇瑞汽车等传统车企品牌份额提升明显。”
随着新能源汽车市场份额的提升,2022年车企销量座次排名也发生变化。根据乘联会公布的广义乘用车批发销量显示,2022年排行前三位的分别为比亚迪、一汽-大众和吉利汽车,2021年排行榜前两位则为一汽-大众和上汽通用。值得注意的是,2022年3月比亚迪已反超上汽大众,登上国内乘用车零售量排行榜第三位,这也是前三位中唯一一家新能源车企。而在2022年,比亚迪也正式宣布“断油”转型新能源车企。
据了解,在比亚迪的销量结构中,除纯电动车型外,混动、插电式混动等新能源车型也成为其摘得全年销冠的重要贡献者,而消费者对混动车型接受程度的提升,在乘联会的统计数据中也得到验证。数据显示,2022年12月纯电动乘用车批发销量为56.3万辆,同比增长33.6%;插电式混动乘用车批发销量为18.7万辆,同比增长127.1%,普通混合动力乘用车批发销量为6.48万辆,环比增长7%。
此外,在自主品牌新能源汽车销量提升下,高端市场格局也在改变。崔东树表示:“中国车市的高端豪华车主要为德系品牌。但在电动化浪潮下,近期高端豪华汽车市场中的新能源车型也表现较强,其中主力就是自主品牌,包括红旗、蔚来等。”
2月将迎车市开门红
尽管2022年车市销量同比增长仅为1.9%,但对于2023年的车市表现,乘联会方面依旧给出乐观判断。
乘联会方面预计,2023年新能源乘用车销量将提升至850万辆,总体狭义乘用车销量为2350万辆,2023年新能源渗透率将达36%。
对于新能源汽车市占率进一步提升,崔东树表示:“纯电动乘用车的产品覆盖从A00级到最高端,而燃油车由于受汽油机的技术约束,A0级和A00级的市场不断萎缩,A00级甚至基本为纯电动车型,这样导致燃油车的市场覆盖度低于纯电动车,因此纯电动车将有更广大的市场空间。”
此外,对于2023年1月是否能迎来车市“开门红”,乘联会方面认为,可能要等到2月车市才能进入增长期,而对于1月则给出“极度低迷”的判断。乘联会方面表示,虽然1月有18个工作日,但节前生产和销售时间仅有正常的60%。加上2022年12月的乘用车购置税减半政策退出和新能源车补贴退出前已经透支了1月的部分需求,因此对1月车市预期不高。
“每年1月的‘开门红’是地方政府和车企的共同努力方向,但由于经销商的库存依旧较高,春节前的补库力度不会特别大,因此1月的批发零售总体偏低。而2月车市应该能明显回暖,节后车市会有一波入门级消费者的购车潮。”崔东树表示,随着“新十条”的贯彻落实,城乡居民快速恢复常态化生活。春节后的生产生活应该会提早规划,这对春节前后的2月车市是很好的促进,2月才是真正的“开门红”。
构建数据基础制度 更好发挥数据要素作用——国家发展改革委负责同志答记者问******
新华社北京12月19日电题:构建数据基础制度更好发挥数据要素作用——国家发展改革委负责同志答记者问
新华社记者潘洁
数据基础制度建设事关国家发展和安全大局。《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构建数据基础制度更好发挥数据要素作用的意见》(“数据二十条”)19日对外发布。意见出台的总体考虑是什么?怎样理解其内涵?记者就此采访了国家发展改革委负责同志。
问:“数据二十条”出台的背景是什么?
答:数据作为新型生产要素,具有无形性、非消耗性等特点,可以接近零成本无限复制,对传统产权、流通、分配、治理等制度提出新挑战,亟需构建与数字生产力发展相适应的生产关系,不断解放和发展数字生产力。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国家发展改革委牵头研究起草“数据二十条”,组建跨学科专家队伍,赴多地深入调研,并吸纳了各方面有关意见。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数据二十条”。
问:构建数据基础制度体系有哪些重大意义?
答:构建数据基础制度体系,是新时代我国改革开放事业持续向纵深推进的标志性、全局性、战略性举措,有利于充分发挥数据要素作用,赋能实体经济,推动高质量发展;有利于做强做优做大数字经济,应对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构筑国际竞争新优势;有利于统筹分配效率与公平,推动全民共享数字经济发展红利,促进实现共同富裕;有利于提高数据要素治理效能,助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问:怎样理解“数据二十条”的主要内容?
答:把握一条主线。坚持促进数据合规高效流通使用、赋能实体经济这一主线,以充分实现数据要素价值、促进全体人民共享数字经济发展红利为目标。
构建四个制度。建立保障权益、合规使用的数据产权制度,探索数据产权结构性分置制度,建立数据资源持有权、数据加工使用权、数据产品经营权“三权分置”的数据产权制度框架;建立合规高效、场内外结合的数据要素流通和交易制度,从规则、市场、生态、跨境等四个方面构建适应我国制度优势的数据要素市场体系;建立体现效率、促进公平的数据要素收益分配制度,在初次分配阶段,按照“谁投入、谁贡献、谁受益”原则,推动数据要素收益向数据价值和使用价值创造者合理倾斜,在二次分配、三次分配阶段,重点关注公共利益和相对弱势群体,防止和依法规制资本在数据领域无序扩张形成市场垄断等各类风险挑战;建立安全可控、弹性包容的数据要素治理制度,构建政府、企业、社会多方协同的治理模式。
推进四项措施。加强党对构建数据基础制度工作的全面领导;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做大做强数据要素型企业;积极鼓励试验探索,支持浙江等地区和有条件的行业、企业先行先试;稳步推进制度建设,逐步完善数据产权界定、数据流通和交易等主要领域关键环节的政策及标准。
问:“数据二十条”提出数据产权“三权分置”的相关考虑是什么?
答:在数据生产、流通、使用等过程中,个人、企业、社会、国家等相关主体对数据有着不同利益诉求,且呈现复杂共生、相互依存、动态变化等特点,传统权利制度框架难以突破数据产权困境。
“数据二十条”以解决市场主体遇到的实际问题为导向,创新数据产权观念,淡化所有权、强调使用权,聚焦数据使用权流通,创造性提出建立数据资源持有权、数据加工使用权和数据产品经营权“三权分置”的数据产权制度框架,构建中国特色数据产权制度体系。
问:“数据二十条”提出构建多层次数据交易市场体系有什么考虑?
答:由于数据特性复杂,数据交易存在确权难、定价难、互信难、监管难等挑战。“数据二十条”提出从流通规则、交易市场、服务生态等方面加强数据流通交易顶层设计,建立数据流通准入标准规则,探索开展数据质量标准化体系建设;统筹优化全国数据交易场所规划布局,出台数据交易场所管理办法,构建多层次市场交易体系;培育数据商和第三方专业服务机构两类主体。
问:下一步,在推动“数据二十条”落实方面有哪些安排?
答:一是健全政策顶层设计。围绕“数据二十条”不断丰富完善数据要素各方面制度体系和配套政策,打造“1+N”数据基础制度体系。
二是推进实施试点示范。在有条件的地方和行业开展数据要素流通使用试点示范,推动公共数据、企业数据、个人数据合规高效流通使用,赋能实体经济发展。
三是培育数据要素市场。构建多层次、多元化数据要素市场生态体系,统筹数据交易市场建设,规范数据交易管理,推进数据交易场所和数据商功能分离。
四是夯实数据要素基础设施。探索建设全国一体化数据要素登记存证平台,推进数据要素领域创新平台布局,立体化推动“东数西算”工程,形成“算力”和“数据”相结合的数据产业生态体系。
五是强化数据要素高质量供给。健全完善公共数据授权运营机制,制定促进公共数据开发利用的政策法规,服务社会公共管理,赋能实体经济发展。完善政策工具箱,引导大型央企国企、大型互联网企业加大数据流通使用,赋能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
六是加强工作整体统筹力度。发挥数字经济发展部际联席会议作用,促进跨地区跨部门跨层级协同联动,定期对数据基础制度建设情况进行评估,适时进行动态调整,推动数据基础制度体系不断丰富完善。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