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小商品之都”开市:客流超预期,有店铺散货被抢空******
“今年开年气势不一样,就是春天来了的感觉。”
2月2日下午,义乌鉴鉴织带有限公司负责人龚红英拿着一叠厚厚的订货单告诉第一财经,开市当天,店里发货量较去年同期至少翻番。原本给每家店配齐的员工忙不过来,她也亲自下场帮着对货、发货。
2月2日,“世界小商品之都”义乌国际商贸城正式迎来兔年开市日。和去年的光景不同,今年这个“乙类乙管”后的首个市场开市日,不仅客流量明显增多,而且商城内大部分店铺都如期开门,早早忙碌了起来。
当天一早就出现的交通拥堵,成为义乌商户们“幸福的烦恼”。除了所剩无几的停车位,堆积在商场门外打包完毕的物流纸箱,也成为久违的风景。受到疫情严重冲击的“世界小商品之都”,正在肉眼可见地恢复活力。
市场活起来了
热闹、忙碌,是开市首日多数义乌商户的共同感受。春江水暖鸭先知,这样的变化也为他们增加了信心。
“今年开市比前两年的人气都要旺,整体市场肯定会比疫情期间要好,这是绝对的。”以内销为主的义乌永银银豪负责人徐小宝对第一财经表示,开市当天就有老客户下了20多个订单,而在疫情期间,开市首日的订单不过个位数,相当于翻了数倍,“很少有客户像今年这样着急来补货,市场就是这样,开放了就会活起来”。
“今天看起来是很热闹,有些店铺的散货说是都被抢空了。”义乌恒鑫玩具负责人张智敏对第一财经表示,目前手上订单比较充足,“工人一回来就有活干,我们招工也会更大胆一些”。她预计今年的订单将实现两位数增长。
徐小宝说,有些店铺部分品类的库存不一定充足,也没料到今天的流量会这么大,所以的确可能卖空。对于他们来说,由于备货充足,并没有出现卖断货的情况。但按照当前的势头,今年的整体业绩增长20%左右应该是没什么问题。
由于不少客户在开市前几天就催着发货,徐小宝从正月初八就开始发货,龚红英他们更是从初七就忙碌地扎进了仓库。
在疫情期间业绩基本持平的龚红英说,今年实现增长是肯定的,预计能恢复到疫情前几年约在20%的增幅。
“好几个客户已经在办签证准备进来了。”浙江义乌市伊凌诺卫浴有限公司总经理刘军明告诉第一财经,最近几天已经有20多个客户在询盘,也已有多个客户下了订单了,询盘量和下单量都要超过去年。根据初步预计,2023年的增长率可以达到36%左右。
在今年的市场开拓上,刘军明表示,他们将多管齐下,一方面约一拨客户进来,一方面自己也主动出国拜访客户,并继续鼓励当地的代理商参加国际展会。
张智敏也表示,春节期间,已经有不少老外客户在问候中明确表示,他们很快就要来中国。
事实上,不少常驻在义乌或者在2022年乘坐义乌政府商务包机从国外飞来义乌的外商,已在开市首日抢先开启了大采购。
数据显示,目前义乌常驻外商数量达1万余人,且数量仍在不断增加。作为去年义乌包机团接来的外国客商,印度商人迪帕克已经与老供应商敲定了一笔200万元的船袜订单,这也成为了双方兔年的“开张生意”。
今年1月20日回到义乌的印度商人RAJA,做的第一件事则是市场调研。在他看来,新一年的市场前景乐观,这促使他决定增设一家新公司,并计划今年采购超过400个柜的义乌制造。
开启了今年全国首架外商包机的义乌外贸,在疫情下展现出了韧性。官方数据显示,在多重超预期因素的冲击下,2022年全年义乌市进出口总值达4788亿元,较上年增长22.7%;其中出口4316.4亿元,同比增长18%;进口471.6亿元,同比增长93.5%,增速分别高于全省9.6、4.0和82.8个百分点,进出口、出口和进口值占全省份额分别为10.2%、12.6%和3.8%,较上年分别提升0.8、0.5和1.6个百分点。
供应链发力
在刘军明看来,要想吸引客户就必须在供应端持续发力,“主要练内功,让产品朝专精特新的方向转型,服务也更加系统化”。
疫情期间,刘军明和团队针对材料创新的持续投入有望在今年迎来更多回报。这种看起来并不“高效”的创新,为他们降低了原本以铜为主的成本,守住利润的同时也用更具竞争力的新品吸引了更多客户。
对龚红英来说,新年开发新品的频率将会更高,“去年一周出一两款新品,今年四五款肯定要的”。在2日的开市首日,一次性推出十几款新品的他们也迎来了超预期的客流。
事实上,在疫情期间,为了守住业绩,他们也并没有停止新品开发,“如果不开发新品,生意只会更差”。受俄乌冲突影响,俄罗斯方面的订单腰斩近半的他们,通过内销的增长弥补了空缺。坚持亲自守在店铺的龚红英认为,老板娘必须来到市场才能真正接地气,在各类客户身上第一时间看到市场趋势,获得一手信息。
当然,与市场接地气的同时,在渠道上则需要与时俱进,“在市场上等客户上门的时代已经过去”,因此,不管是小红书还是抖音,不管是短视频还是直播,内销与外贸两条腿走路的龚红英他们也在主动尝试、积极布局。
张智敏说,2022年海运费回稳,这让深受海运费暴涨影响的玩具出口有所好转,而坚持开发新产品,成了他们稳住订单的关键。今年,他们将继续加大新品的研发力度,“今年新开的模具已经有好几套了,会推出一系列的新品”。
徐小宝认为,客户拿货的欲望大,供应端开发新品的积极性自然就会更强。
随着义乌市场节后重启,工厂、电商、物流等相关业态正在全面复苏,不过整体市场和供应链要恢复到疫情前的状态,还需要时间。
对企业而言,向好回暖的趋势是确定的,但大趋势下仍然存在不确定性,复苏的程度到底如何也是未知数。
徐小宝提出,与在疫情期间主要通过和主播合作的方式来销售不同,今年直播带货的模式有望趋于稳定,线下消费将会加快恢复。受疫情冲击不得不关闭或转行的实体商场,重新开启还需要一些时间,跟着市场复苏的供应端,要加大投入并恢复到疫情前的状态,也可能会经历一段时间的观察期和滞后期。
他认为,今年的生意要想恢复到2019年疫情前的规模,恐怕还是难的。不过,开市的热闹释放出了积极的信号,也让他们对今年有了更大的信心和期待。
重视数据产权制度设计 加快建设数字中国******
作者:唐树源(上海杉达学院法学系教师、数字商务研究中心副主任)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要加快建设网络强国、数字中国。数据作为新型生产要素,对于数字中国的建设具有基础性价值。2022年12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构建数据基础制度更好发挥数据要素作用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对数据产权、数据要素流通和交易制度、数据要素收益分配制度及数据要素治理制度作出部署。数据作为新型生产要素,对于整个数字经济的发展都有着关键性价值,厘清数据产权制度是构建数据基础制度的基础性工作。
数据产权制度的关键性问题
要素市场运行的前提是产权配置清晰,产权不清的数据资源必然会限制数据市场的流通和交易。有关数据产权问题,早在2017年,习近平总书记就强调“要制定数据资源确权、开放、流通、交易相关制度,完善数据产权保护制度”。有关数据产权的讨论,需要关注如下几点关键性问题:
第一,有关数据产权的立法规定散见于各地政策性文件中,国家层面尚无统一的立法规定。特别是在2021年之后,各地有关数据要素的政策性文件出台较多,而数据产权的内容主要分散在各类文件中,各地的规定也有所不同。主要存在各地政府“自我赋权”“模糊处理”“规定不全面”等问题,这也就促使此次《意见》的出台,明确了数据产权制度的重要性,对理论界和实务界都有着定分止争的作用。接下来从国家层面制定数据产权相关的统一性规定已经非常必要,尤其是在《意见》的指引下细化数据确权的制度性内容是当务之急。
第二,数据确权不应只有所有权的确立,而应当构建符合数据独特属性的权属体系。当前国内外研究数据产权主要局限在所有权的问题上,这将不利于数据要素的市场运营和交易。数据具有有限排他、可分割、动态调整和技术依赖的独特属性,不能等同于石油等自然资源的确权思路,更不应当停留在所有权的层面。因而此次《意见》提出的数据确权治理路径是“三权分置”的数据产权运行机制,充分考虑到了数据的独特价值,更好地平衡了数据权属与市场应用发展。
第三,构建数据分类分级确权授权使用机制。《意见》提出要“探索建立数据产权制度”,其中包括“建立公共数据、企业数据、个人数据的分类分级确权授权制度”,说明数据产权不能“一刀切”。从分类上看,数据可以分为公共数据、企业数据和个人数据,每一类数据相关联的主体和内容都是不同的。如公共数据的主体涉及面更广,不同阶段会有不同的参与主体,权属的确立就更难,但公共数据的开放又更为重要,所以平衡两者之间关系的难题就摆在了决策者面前。同时,各类数据的授权机制同样重要并有所不同,这无疑增加了数据产权制度的复杂性。平衡好数据各类权利保护并兼顾效率最大的结果是数据产权运营的重要追求。
构建“三权分置”的数据产权运行机制
《意见》提出“建立数据资源持有权、数据加工使用权、数据产品经营权‘三权分置’的数据产权制度框架”,这是接下来数据产权确立的核心内容。对于此项较新的治理机制,需要注意理解如下问题:
一方面,“数据资源持有权”是基于数据所有权特殊性的分离权利。所有权、持有权、经营权、使用权、占有权等都是产权体系中重要的构成,持有权不同于使用权和经营权,更加突出对数据资源的掌控,是脱离于所有权的分离权利。之所以设立“数据资源持有权”,本质上也是因为数据资源所有权的不确定性。
另一方面,数据“三权”的分工和定位是不同的。 “数据资源持有权”是对于数据资源的掌控权利,如个人对个人所有的数据持有权,公司对公司所有数据的持有权,公共管理部门对公共管理服务中产生数据的持有权。“数据加工使用权”是对于数据的加工处理活动的使用权利,持有并不代表着有权对数据进行加工处理,在数据授权加工中尤为明显,因而使用权所涉及到的主体就更为多元。“数据产品经营权”是对于数据产品的经营性权利,数据从一开始的资源形态,经过加工处理,最后形成为数据产品,可以经营并产生收益。随着数据交易市场的快速发展,未来各类数据产品会更加多样和丰富,这也容易引发市场竞争的垄断和不公平性,因而更加公平、开放的数据产权运行机制是十分必要的。
建立数据产权制度需要同步解决的问题
当数据不确权,就会限制数据的流通交易,而当数据产权机制确立后,随着数据广泛流通使用,势必会遇到其他方面的各类问题,如各方权益保护、安全、合规等方面的难点问题,需要重点对以下几个方面加以关注:
第一,健全数据要素权益保护制度。数据相关的权益保护主要包括数据财产权益和人格权益的保护。针对不同类型的数据保护内容是不一样的,如个人数据重点在于隐私保护与个人信息保护,企业数据的重点在于商业秘密与知识产权保护,公共数据较为复杂,可能同时包含个人数据和企业数据的内容。随着数据交易运营的快速发展,多方主体参与会使得各方权益保护更为重要。同时,数据也会经历动态发展的过程,针对不同时期的数据权益保护也不尽相同,实践中需要更加细化不同流程和阶段,并进行分类分级保护。
第二,重视数据全流程合规能够更好保护数据产权。数据产权制度的确立本质上就是从根源上划清各方主体的数据权益,确保数据运行的合规。此次《意见》指出要“建立合规高效、场内外结合的数据要素流通和交易制度”“完善数据全流程合规与监管规则体系”“ 统筹构建规范高效的数据交易场所”。当前,数据合规已经逐步被重视并引入企业实践中,此后的数据合规需要结合“三权分置”的数据产权运行机制全面梳理并总结,明确各方权利和责任。以数据合规为契机,全面开展数据产权保护工作是较好的切入点,有助于建立起公平、经济的数据要素流通和交易环境。
第三,安全是数据全流程的底线原则,数据产权制度也需要动态调整,适应数据市场的发展。此次《意见》指出要“统筹发展和安全,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强化数据安全保障体系建设,把安全贯穿数据供给、流通、使用全过程,划定监管底线和红线。”数据产权制度本质上是根据数据独特产权属性而创立的,当数据要素市场需要更合适的产权制度的时候,当前的数据产权制度进行不断调整也是必然的。这当中首要保障的就是安全底线,安全体现在数据权属、内容、技术、载体等层面,也贯穿于数据交易、授权、加工、开放、共享等全过程。有了安全的保障,使得数据产权制度更加坚固,数据要素的市场活力方能够充分释放。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