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需要什么样的力量?
团结奋进新征程,同心奋斗创伟业。近日,2022中国正能量“五个一百”网络精品征集评选展播活动进入报送阶段,一个个精彩作品如点点星火,汇聚成炬,照亮前行的方向。
由中央网信办主办的2022中国正能量“五个一百”网络精品征集评选展播活动至今已举办六届,期间涌现了无数凡人英雄模范、传奇感人事迹,展现了新时代发展巨变。深入作品,情系其中,文字将内心的温度化为指尖的力量,承载着光阴的印记;影像定格精彩瞬间,串联起奋斗者的足迹,正能量的主旋律高昂澎湃。
人无精神不立,国无精神不强。走向复兴,走向辉煌,既需强大的物质力量,亦需强大的精神力量。“五个一百”正是用记录的点滴星芒,去鼓舞平凡者的守望,让人人都能在新时代新征程上形成“披荆斩棘、奋勇前行”的个体意识,继而凝聚社会集体的意志与共识,构筑时代洪流里昂扬奋进的生动注脚。
人民需要真善美的力量。“云山苍苍,江水泱泱,先生之风,山高水长。”唯有知真、尽善,方可各美其美、美美与共。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只要中华民族一代接着一代追求真善美的道德境界,我们的民族就永远健康向上、永远充满希望。”我们看到,因时因势战“疫”,衣着白衣“铠甲”的最美逆行者冲锋在前,科研工作者分秒必争铸造生物“盾牌”,为战“疫”大局提供有力支持;看到落红有情,化作春泥,把青春华章谱写在群山之间的老师,还有获得“2022中国经济年度人物特别奖”的快递外卖小哥代表,在奔跑中传递人间烟火,用行动诠释人间大爱……人们在守望相助间流动着温暖与关切,在与人为善、与邻为友中,真切感受到人间有情、世间有爱、生活美好。我们需要真善美的力量,因为真善美的行为最为打动人,真善美的力量最为鼓舞人。
人民需要自信、自立、自强的力量。树高叶茂,系于根深,自力更生是中华民族自立于世界民族之林的奋斗基点。民族复兴、国家富强、人民幸福,离不开自信、自立、自强的精神力量。“天宫”遥筑苍穹,“复兴号”贴地飞行,“福建舰”驰骋远洋。目之所及,身之所往,一个个举世属瞩目的发展成就,让今天的中国人民更有志气、骨气和底气,坚持中国式现代化发展道路,创造更多的中国奇迹。
人民需要接续奋斗的力量。“千磨万击还坚劲,任尔东西南北风。”奋斗创造伟业,实干成就未来。看冬奥健儿赛场摘金夺银,观大国工匠让中国制造绽放异彩,瞻建设者们逢山开路、遇水搭桥,蜀道之难不再难。每个人都是奋斗的主角,每一份付出都映照着梦想的天空。国之所需,吾之所向,积力之所举则无不胜,众智之所为则无不成。以奋斗为舟、劳动作桨,接续奋斗、永远奋斗,我们需要这样的精神力量,当好新时代新征程的主人翁,实现人生价值、创造美好生活、建功伟大时代。
人民需要让未来更美好的力量。有所为,有所爱,有所期待。对生活有期待,我们拥抱青春、不负韶华,在酸甜苦辣的人生百味中感悟生命的真谛;对工作有期待,我们脚踏实地、埋头苦干,用一点一滴的努力去实现梦想;对未来有期待,我们播撒种子、耕耘希望,让期待的嫩芽萌发成长为华盖参天的未来。因为美好的憧憬与期盼,会让我们更踏实、更幸福、更充实,会指引我们勇敢跨越山海,冲破阴霾,给我们面对不确定的勇气,点亮生命的光辉。
“五个一百”,每个人都是答卷人,我们用探索与实践的点滴,迎面时代抛出的问题,汇聚成波澜壮阔的中国力量,为岁月赋荣光,给人民以力量,让明天的中国更美好!(声、文/张婷)
“冲门”上地铁被卡 乘客因此扭了腰,责任谁担?****** “冲门”上地铁被卡 乘客因此扭了腰,责任谁担? 张建波 地铁车门关闭的提示音已经响起,李某(化姓)却一个健步冲进了车厢,谁知随身携带的拖车被车门夹住,在用力拉拽拖车的过程中,李某腰部拉伤。为此,李某将地铁公司诉至无锡市梁溪法院。案件承办法官2月1日接受了记者采访。 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 张建波 强行“冲门”未果还受了伤 乘客起诉地铁赔偿 2021年6月,无锡市民李某和往常一样,拉着买菜用的拖车去坐地铁。到达站台时,地铁车内的提示小灯已经闪烁并已响起提示音,车厢警示灯一并亮起。 为了不错过这趟地铁,李某急忙拉着拖车快步跑入车厢。当李某跨入车厢的瞬间,车厢门开始关闭,但其拖车未完全进入车厢,导致车门两次试图关闭都被拖车阻挡,在门即将合拢时被迅速弹开。 在此过程中,李某因用力拉拽拖车,腰部受伤,经诊断为腰椎骨折,花费医疗费2.8万余元。经司法鉴定,李某伤势构成九级伤残。李某认为,地铁公司作为管理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故李某向法院提起诉讼。 地铁方面已尽“义务”法院驳回诉求 法院查明,李某是在已经响起提示音并闪烁警示灯的同时冒险快步拖车进入车厢的,其进入车厢的瞬间与车门关闭的间隔在1至2秒内,李某因拖车未完全进入车厢,被车厢门夹住而受力受伤。 事发站台门显眼处张贴有“门灯闪烁,请勿上车”的安全标识,候车区公告栏张贴有《轨道交通乘客守则》,载明:“列车关门提示警铃鸣响时或者警示灯闪烁时,禁止上下车。”上述守则,在事发车站共张贴13处。 法院认为,地铁公司作为地铁运营、服务企业,通过张贴安全标识、《轨道交通乘客守则》等多种方式对乘客进行了安全提示,对车厢关门也设置了合理流程即在关门前会响起提示音并同时闪烁警示灯,故地铁公司已经尽到了可预见、可预防的防护措施。同时,李某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无视安全警示、疏于自身安全的注意义务,对此发生损害的应当由其自行承担。 最后,法院判决驳回李某的诉讼请求。李某提起上诉,二审维持原判。 公共场所要尽安全保障义务 担责是有前提的 案件承办法官李琪霖受访时称,《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八条规定:车站、机场、体育场馆等经营场所、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但需要注意的是,对于上述法律规定不能片面地理解为“只要事故发生在公共场所或经营场所,经营者或管理者就必须承担责任”,因为经营者、管理者承担责任的前提是“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而纵观该案,地铁公司在安全保障义务上未有过错,无需担责。 法官提醒,一方面,广大乘客应养成良好的出行习惯,“冲门、抢门”不仅不能节约时间,还可能发生事故,得不偿失;另一方面,地铁公司应抓好管理环节,最大限度保障乘客的生命安全。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 [责编:天天中] 阅读剩余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