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脸信息属于刑法规定的公民个人信息******
最高人民法院近日发布第35批共4件指导性案例,均为公民个人信息保护刑事案例。该批案例分别涉及人脸识别信息、居民身份证信息、微信等社交媒体账号、手机验证码等刑法保护的公民个人信息范围、性质,对于明确类案裁判规则,依法保护公民个人信息具有重要指导意义。
指导性案例192号李开祥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明确了使用人脸识别技术处理的人脸信息以及基于人脸识别技术生成的人脸信息均具有高度的可识别性,能够单独或者与其他信息结合识别特定自然人身份或者反映特定自然人活动情况,属于刑法规定的公民个人信息。窃取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获取上述人脸识别信息,情节严重的,应依照《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第一款第四项等规定定罪处罚。
指导性案例193号闻巍等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明确了居民身份证信息包含自然人姓名、人脸识别信息、身份号码、户籍地址等多种个人信息,属于《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第一款规定的“其他可能影响人身、财产安全的公民个人信息”。
指导性案例194号熊昌恒等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明确了违反国家有关规定,购买微信等社交媒体账号后,非法制作带有公民个人信息的社交媒体账号出售、提供给他人,情节严重的,属于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一第一款规定的“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行为,构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该案例还明确未经公民本人同意或具有法律授权等个人信息保护法规定的理由,通过购买、收受、交换等方式获取在一定范围内已公开的公民个人信息进行非法利用,改变了公民公开个人信息的范围、目的和用途,不属于法律规定的合理处理,属于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一第三款规定的“以其他方法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行为,情节严重的,构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
指导性案例195号罗文君、瞿小珍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明确了服务提供者专门发给特定手机号码的数字、字母等单独或者其组合构成的验证码具有独特性、隐秘性,能够单独或者与其他信息结合识别特定自然人身份或者反映特定自然人活动情况的,属于刑法规定的公民个人信息。
(法治日报记者 张晨)
宁夏固原统筹资源,提升农村地区救治水平******
马桂芳是宁夏回族自治区固原市西吉县偏城乡偏城村村医,从去年12月中旬开始,她带着村里的医生团队走村入户,为村里行动不便、独居等特殊情况的老人送药上门、协助就医。偏城乡卫生院通过综合老年人患基础疾病情况、疫苗接种情况、患病风险程度等因素,建立起分类管理机制,并设立关心关爱台账。
“将重点人群落实落细到家庭医生网格,做到每一名老年人都在网格内,都有责任人。”偏城乡卫生院院长康晓明说,卫生院从县上领取防疫健康“暖心包”后,及时发到各村卫生室,并由村医进村入户第一时间送到重点人群手里。
近日,宁夏成立自治区农村地区疫情防控工作专班,通过统筹医疗资源准备,加强疫苗接种和重点人群健康管理,强化医务人员、设备、药品和抗原试剂储备,提升医疗救治能力,有序推进农村地区的疫情应对准备和救治工作。
目前,宁夏多个县区免费向重点人群发放装有健康宣教材料、体温计、感冒药等物品的“健康防疫包”1万余个。
在固原市彭阳县,依托“乡镇党委—村(社区)党支部—网格(村民小组)党小组—党员联系户”四级组织架构,彭阳县集结党员干部1640名,按照“一个村社区建立一个联络群、一个群织起一张互助网”的原则,组建287支暖心配送服务小分队,为村民精准纾困解难。
随着《全区加强农村地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健康服务工作方案》《新冠病毒感染者居家治疗指南》等出台,宁夏以城市医联体和县域医共体为基础,构建起自治区级和市级医院与县(区)、乡村的对口帮扶机制。
同时,利用远程诊疗系统和基层人工智能辅助诊疗系统,宁夏建立分级诊疗和转诊衔接网络,形成区、市、县三级医疗服务城乡联动机制。此外,宁夏已选派937名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医务人员支援基层,将培训工作延伸至村卫生室,切实提高基层医务人员居家健康监测、药物对症治疗和对高危群众的识别、诊断及处置能力。(人民日报 记者 秦瑞杰)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