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东酒世界与9大啤酒品牌战略签约
加快全国门店布局 赋能啤酒企业高效推广
近年来国家陆续出台了多项政策,鼓励啤酒行业发展与创新。随着外部市场情况的好转,以及消费结构的变化,啤酒行业也将迎来可期前景。基于此背景,京东酒世界于会上就“啤酒消费趋势的看法和未来展望”、“年轻人饮用场景的变化和应对方式”、“数字化建设对啤酒产业的助力与机遇”三大议题,与各大品牌负责人、行业大咖展开积极探讨,为啤酒行业高质量发展提出建设性意见,共谋增长新格局。
首先刘俊总代表京东酒世界介绍了相关情况和对于啤酒品类的趋势研判,她指出,2022年通过持续对酒水流通渠道的深耕与探索,京东酒世界已在全国34省市自治区布局千家门店,为覆盖1-6线城市的消费者带来优质的用酒体验。依托数智化运营体系,京东酒世界能够更好的掌握消费偏好,反向助推产品开发与市场推进,直链消费者。通过线上和线下布局,实现全渠道推广,释放品牌活力,并借助品鉴会等形式丰富线下体验,拓宽酒水消费路径。作为以门店为支撑的酒水零售品牌,京东酒世界计划在2023年底在全国布局超过3000家门店,针对核心城市的县区,将实现80%以上的覆盖率。
通过线上线下全渠道的运营模式打造,京东酒世界为啤酒产品打入市场带来了更高效的助力。作为第一款京东酒世界独家定制款啤酒产品,坦克伯爵在2022年收获了良好的口碑,部分地区仅单店就能达到每周2000箱以上的销量。未来通过门店规模的扩大,结合京东酒世界现有的线上线下营销体系、数字化能力及服务体系,实现更多推广案例的进一步扎实落地。
高端化将成为啤酒行业未来重要发展趋势
相关数据显示,2022年12-25元价格带啤酒销售呈增长态势。随着我国经济水平的不断增长,及消费结构的不断升级,中国消费者对更具个性化、品质化的啤酒需求在不断增长。对于未来啤酒行业的发展方向,京东酒世界非白采销部总经理邢远认为,随着消费场景的拓宽、消费结构的升级变化,高端啤酒市场规模年复合增长率远超行业平均值,啤酒高端化势在必行。
对此,北京辛巴赫贸易有限公司董事长舒曼表示:“随着经济的发展,人均可支配收入的不断提升,中国消费者迫切需要个性化、更好喝、更高端的啤酒。只有逐渐丰富、细化啤酒饮用场景与文化,从原料、工艺上推出好的产品,才能影响消费者的决策。”
抓住年轻消费者就是抓住啤酒消费的未来
对于企业来说,用户所在之处即为市场所在,把握用户消费需求是企业发展的关键。据相关数据显示,18-24岁的Z世代为啤酒消费增速最快的人群,啤酒消费的主力仍以年轻人为主。北京坦克车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丁辉招认为:“抓住年轻消费者就是抓住啤酒消费的未来。”在高端化的发展趋势下,未来啤酒品牌想要赢得消费者的青睐,品质将成为啤酒产品发展的首位。为满足越来越细分化的消费市场,啤酒企业也需要在增强产品口味利口化的同时,兼顾消费者的审美与文化追求。
互联网时代数字先行,指导品牌高效运营
随着互联网的发展,在数字技术推动下,全球加速迈入了数字经济的新时代,也为啤酒产业高效发展提供了有效助力。青岛啤酒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创新营销事业总部副总经理史永刚表示:“得益于数字化运营加持,品牌厂商能够更清楚地掌握消费者需求,进行有的放矢的营销推广。”通过结合京东自身的数字化能力,京东酒世界未来将与啤酒厂商密切合作,依托京东酒世界高密度门店网络覆盖,高效推动品牌开拓三四线市场,拓宽品牌渠道布局。
在啤酒行业从高速增长向高质量增长的转型过程中,啤酒品牌在不断探寻增长之路。京东酒世界通过线上线下双轮驱动运营模式,展现了超越传统门店和电商平台的酒类零售渠道新形态。面对机遇与挑战并存的2023年,京东酒世界将充分利用自身优势为品牌厂商赋能,打造出应对多元消费市场的核心竞争力,同时给予更多流量倾斜,推出更多品牌扶持举措,帮助新老品牌实现规模与利润的双增长。京东酒世界也将持续发挥自身能量,推动啤酒产业多维加速发展,实现啤酒市场的高质量可持续增长。
“冲门”上地铁被卡 乘客因此扭了腰,责任谁担?****** “冲门”上地铁被卡 乘客因此扭了腰,责任谁担? 张建波 地铁车门关闭的提示音已经响起,李某(化姓)却一个健步冲进了车厢,谁知随身携带的拖车被车门夹住,在用力拉拽拖车的过程中,李某腰部拉伤。为此,李某将地铁公司诉至无锡市梁溪法院。案件承办法官2月1日接受了记者采访。 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 张建波 强行“冲门”未果还受了伤 乘客起诉地铁赔偿 2021年6月,无锡市民李某和往常一样,拉着买菜用的拖车去坐地铁。到达站台时,地铁车内的提示小灯已经闪烁并已响起提示音,车厢警示灯一并亮起。 为了不错过这趟地铁,李某急忙拉着拖车快步跑入车厢。当李某跨入车厢的瞬间,车厢门开始关闭,但其拖车未完全进入车厢,导致车门两次试图关闭都被拖车阻挡,在门即将合拢时被迅速弹开。 在此过程中,李某因用力拉拽拖车,腰部受伤,经诊断为腰椎骨折,花费医疗费2.8万余元。经司法鉴定,李某伤势构成九级伤残。李某认为,地铁公司作为管理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故李某向法院提起诉讼。 地铁方面已尽“义务”法院驳回诉求 法院查明,李某是在已经响起提示音并闪烁警示灯的同时冒险快步拖车进入车厢的,其进入车厢的瞬间与车门关闭的间隔在1至2秒内,李某因拖车未完全进入车厢,被车厢门夹住而受力受伤。 事发站台门显眼处张贴有“门灯闪烁,请勿上车”的安全标识,候车区公告栏张贴有《轨道交通乘客守则》,载明:“列车关门提示警铃鸣响时或者警示灯闪烁时,禁止上下车。”上述守则,在事发车站共张贴13处。 法院认为,地铁公司作为地铁运营、服务企业,通过张贴安全标识、《轨道交通乘客守则》等多种方式对乘客进行了安全提示,对车厢关门也设置了合理流程即在关门前会响起提示音并同时闪烁警示灯,故地铁公司已经尽到了可预见、可预防的防护措施。同时,李某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无视安全警示、疏于自身安全的注意义务,对此发生损害的应当由其自行承担。 最后,法院判决驳回李某的诉讼请求。李某提起上诉,二审维持原判。 公共场所要尽安全保障义务 担责是有前提的 案件承办法官李琪霖受访时称,《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八条规定:车站、机场、体育场馆等经营场所、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但需要注意的是,对于上述法律规定不能片面地理解为“只要事故发生在公共场所或经营场所,经营者或管理者就必须承担责任”,因为经营者、管理者承担责任的前提是“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而纵观该案,地铁公司在安全保障义务上未有过错,无需担责。 法官提醒,一方面,广大乘客应养成良好的出行习惯,“冲门、抢门”不仅不能节约时间,还可能发生事故,得不偿失;另一方面,地铁公司应抓好管理环节,最大限度保障乘客的生命安全。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 [责编:天天中] 阅读剩余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