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纳克执政满百日,大罢工潮不断搅动英国******
中新网2月4日电 综合外媒报道,当地时间2日,英国首相苏纳克迎来上任100日。自他上台以来,英国通胀高企、能源、食物等生活成本问题逐渐加重,导致罢工潮不断。
据路透社报道,当地时间1日,包括英国教师、护士、公务员等多达50万人,因薪资待遇问题举行大罢工。据悉,这是英国十年来最大规模的联合罢工行动。
但苏纳克政府对工会罢工采取强硬态度,认为屈服于大幅加薪的要求,将会进一步加剧英国的通货膨胀问题。
英国《独立报》报道称,2日,苏纳克迎来自己的执政百日,他在接受采访时表示,“护士在疫情期间表现出色,理应跳出公共服务薪酬限制”,但英国国家医疗服务体系(NHS)资金紧张,将在新一轮罢工浪潮前继续采取强硬立场,“无法为护士大幅加薪”。
此外,据英国广播公司(BBC)报道,英国皇家护理学院成员表示,将于2月6日至7日再次进行罢工。该组织发表声明称,“由于政府未能采取行动,我们被迫升级罢工行动。”据悉,英国皇家护理学院提出了19%的加薪请求,但遭到了苏纳克和工党领袖斯塔默的反对。
苏纳克政府对加薪要求采取的强硬态度,导致英国在过去3个月内“罢工潮”不断,其支持率也受到影响。据《伦敦时报》最新民调显示,有72%的受访选民预估,苏纳克下次大选连任希望渺茫。
另据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1月31日预估,英国今年国内生产总值将减少0.6%,为世界主要经济体中唯一经济衰退的国家。
用人单位自订“土规定”解聘员工为何违法****** 近日,北京二中院披露了一起劳动纠纷案,用人单位以员工张某绩效考核不合格为由,与其解除劳动合同。法院判决公司属于违法解除,双方应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澎湃新闻1月31日) 根据现行法律法规,用人单位解雇员工,必须符合特定条件。劳动合同法规定,只有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等六种情形下,用人单位才可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此外,在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等三种情形下,用人单位虽然也能解雇员工,但必须“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 严格的法律条款,保护了劳动者的基本权益。但也有一些用人单位试图用“小动作”绕过法律规定。其中,自定一份内部规章制度,将绩效考核结果与员工去留实行挂钩,是很常见的做法。这些单位一旦遇到员工考核结果不达标的情况,就可能以“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不能胜任工作”为由,将员工“炒鱿鱼”。 北京二中院披露的这起纠纷也是如此。涉案用人单位早早制订了自己的绩效管理办法,规定企业有权对考核结果为待改进的员工予以解聘处理,无须支付任何补偿或赔偿。乍看上去,解聘当事员工,似乎是企业依规行事。但在法院看来,企业自订的“土规定”并不能改变这种行为的违法属性。 根据劳动合同法,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而不能自行其是,不把员工利益放在眼里。劳动立法之所以如此设计,正是为了避免用人单位自定“霸王条款”,侵犯劳动者权益。 一个用人单位,对员工最严厉的处罚,莫过于解聘开除。绩效考核反映的是员工工作实绩,并不能与劳动者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混为一谈。一个绩效考核不合格的员工,就算“不胜任工作”,法律也规定了“挽救措施”,要求先“进行培训或者调整其工作岗位”,这也体现了法律以人为本的温度。 在这起纠纷中,员工张某既没有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也没有犯多大的过错,给用人单位造成多重的损失,入职后若干年的表现,也都在“合格线”以上。数次考核结果为“待改进”,直接就“一棒子打死”,砸掉养家糊口的饭碗,于情于理于法,都说不过去。 基于现实生活的丰富性、立法的抽象性,任何法律条款都不可能穷尽一切现象,劳动立法也是如此。但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从来不是一句空话。在这起劳动纠纷案件中,法院通过掷地有声的司法判决,明确员工考核不合格不是解除劳动合同的充分理由,为用人单位划定了一条清晰的法治红线,张扬了从严保护劳动者权益的立法精神。(中国青年报 刘婷婷)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 [责编:天天中] 阅读剩余全文() |